2016年1月3日 星期日

數學的戀愛應用題



前言:
當物質層漸漸的滿足後,就飽暖思淫慾…喔,不是辣,是想嘗試精神層的體驗,而精神層大概最具有原動力的是愛情吧!在實戰前先來補充一下基礎,這本書名蠻對味的,量化愛情。

隨記:
P.28 沒必要把擇偶對象侷限在完全符合條件的人身上,因為那樣做等於自己設下不可能的任務,你只要挑兩三個真正重要的條件。→該死,第一條公式就導出[幻想破滅]。
P.36 整型醫生史萊芬.馬夸特(Stephen Marquardt)甚至設計了黃金比例面罩,作為他設計臉部整型手術的指引,那面罩曾和安潔莉娜.裘莉、伊麗莎白.泰勒等知名美女的臉龐吻合。→突然感到鬆一口氣,我真心覺得安潔莉娜是恐龍妹。看來我的美感非主流!
P.48 愛情不外乎是高估一個女人和另一個女人的差別罷了。→找電燈泡要找比你不具魅力的人同行,可有效彰顯你在比較中的優勢錯覺,作者稱之誘餌效應。
P.58 所有男人都會做出對自己最好的選擇,這就是所謂的「納許均衡」(Nash equilibrium),而這個選擇也對群體來說最好的狀況,所以同時也達到「帕雷托均衡」(Pareto equilibrium)。→女人(作者)思路實在太和諧了吧!
P.70 將近有三分之一的美國新婚夫妻是在網路上認識。→看來網路交友是個趨勢,值得一試。
P.80 理論上,個人化的偏好清單是用來篩選理想伴侶的好方法,但發展了80幾年的人際關係學告訴我們一個重點,想用個人資料來預測某對男女是否合的來,是行不通的。問題在於,我們遇到想要的對象前,其實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。→呃,我想要什麼!?
P.91 主動傳訊息的人們心理也同時在評估自己的成功率。→如果單純沒有同伴的干擾,思考會從面子問題,轉變成勝算問題,如果問我會不會向艾瑪·華森告白,我答案是不會,因為零勝算,浪費時間與精力而已。
P.122 科學家發現,受訪者的性伴侶數其實都不多:異性戀女性約7人,異性戀男性約13人。→看來結婚前我可以跟13個女性上過床。嗯,只有上過一次就結婚的人是蠢蛋!
P.139 最佳停止理論→這有趣,先放棄前面37%的機會,以這37%作標準,在下次遇到超過這37%就選取,這樣會有約38%的機會會選到最好的那個,而如果隨機下,每個機會被抽到的機率是均等。所以預期會交往20個,選到最好的機率只有5%。明顯運用一些策略能大幅提高滿意度,但不可以百分之百抽到最好的那個。[幻想二度破滅]
P.145 放寬標準提高成功機會。→這有趣,如果只想找前5%,整個機率圖從紅色曲線上升到黃色曲線,而需要的淘汰數大幅降至前22%,而成功率大增到57%。換句話說只要不是用白馬王子的標準在找符合的對象,機率會大增。太棒了!但我還是選擇單身好,因為我覺得我的標準已夠低了呀!

P.175 夫妻吵架在數學上等於核武戰爭→負向回饋的加乘效果,會啟動連鎖反應。也就是說結婚後一定會吵架…,相愛容易相處難。[幻想完全破滅]

心得感想:
有黃金單身漢(年過三十),但沒有黃金單身女。這吊詭的現象在P.105說的蠻清楚,美麗又聰明的女人,魅力十足,但還是常常輸給比較弱勢的對手,為什麼?作者稍微提了一下,得意自滿,我覺得沒點到死穴,這麼潑辣沒幾個男人有這癖好享受。然後每失敗一次損失的是青春,沒幾回就玩完了。三十歲還真是個黃金交叉,現實真奧妙呀!大美女難過這一關呀。
總結,數學和股市很對味,一試就知道是對麻吉,但數學與愛情根本是相反物質,怎麼算都覺得怪怪的。計算式完全無法展現問題,最多只能算出上床成功率,但有方法百分之百的上床成功率,只要錢就行了。對得到我想要得到的愛情(女人),完全沒幫助。只是叫我直接放棄追求最好的就是作者的答案(註一)。
這是我看TED的第一本書,難道TED都這麼沒深度嗎?感覺像隨興聊個天就能出書。

註一:捨與得
這種必須有所捨去才能得到的思維直接觸擊到我的防禦本能,我想了兩天才知道是啥。這是習慣,一個好習慣的產物。窮人式思維總是認為,我不能兩全其美,一定要有所失才能有所得。本書觸怒我的原由大概在此吧。沒這回事,一定有辦法得到兩全其美的方法,只是目前還不知道。麵包與愛情不能比較只是先後,先有大麵包才能有好愛情。看來問題很簡單,我的麵包還不夠大顆,無法吸引我想要層級之上的女人。問題果然還是數學問題,只是更單純,名叫財富加總。



書籍資料:
書名:數學的戀愛應用題(TED Books系列)
原名:The Mathematics of Love
作者:漢娜‧弗萊
原文作者:Hannah Fry
譯者:洪慧芳
出版社:天下雜誌
出版日期:2016/01/01
閱讀價值:低
目錄:
序章
第一章  找到夢中情人的機率
第二章  美貌的重要性
第三章  提高打擊率的祕密
第四章  速配演算法
第五章  忠誠度的賽局
第六章  親密伴侶的公式
第七章  漫漫情路停損點
第八章  夢幻婚禮的數學
第九章  從此幸福快樂的配方
後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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